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婚姻本该是人生一大幸事
可偏偏有人以结婚为名
行诈骗之实
你想和他谈感情
他却只想和你谈“钱”
案情回顾
2022年2月,犯罪嫌疑人邹某某与张某某登记结婚。同年4月,邹某某与被害人谢某某交友结识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之后,邹某某在隐瞒已婚事实的情况下,与谢某某及其家长见面并商量定亲。在取得谢某某及其家人的信任后,邹某某多次虚构疏通关系、开养殖场、购买铲车等事由,先后骗取谢某某等人钱财合计32万余元,上述钱财被邹某某用于挥霍消费。2024年12月,邹某某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
日前,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恋爱交友需谨慎,不要被花言巧语迷了心智、乱了分寸,更不要随意转账或汇款,要擦亮眼睛,提高辨别能力,避免遭受情感创伤和财产损失的双重打击。万一上当受骗,切记立即报警,同时保存好相关证据,避免“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