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检察院
首 页  基本信息  检务指南  统计总结  通知公告  联系我们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定南检察微信
定南检察微信
定南检察微博
定南检察微博
定南检察头条
定南检察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租车后抵押套现?小心骗子“空手套白狼”
时间:2024-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州一男子租赁汽车名为自用

实则将租来的车辆作抵押套现

不仅侵害了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扰乱了市场秩序

也制约了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近日,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租车抵押诈骗案提起公诉。
















01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被告人黄某某因经济拮据,于是从赣州市区某租车公司租赁一辆奥迪A6轿车,随后将该车辆行驶证照片PS修改车主为其本人,准备将该车辆抵押给二手车行用于套现。黄某某找到定南县一家二手车行,通过出示事先准备好的虚假行驶证照片,同时表示次日会寄送该车行驶证原件,顺利从该二手车行抵押套现7.6万元。之后,黄某某以各种理由一直推脱寄送车辆的行驶证原件,将上述款项用于缴交租车费用和日常生活消费等,直至案发时无力偿还。

02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03

检察官提醒

汽车租赁作为全新的汽车使用模式,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犯罪找到可乘之机,衍生出上述骗局。无论是汽车租赁公司,还是抵押公司,在交易过程中,都要认真核实对方身份,仔细查验证件真伪,严格规范风控流程,以防被骗。


版权所有: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定南县源江路168号 邮编:3419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