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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男子五次入狱不知悔改,再次“拉车门”盗窃被判刑!
时间:2024-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通过劳动获得的财富才是真正的财富才有价值和意义然而有些人心生贪念盯着别人的钱财屡屡伸手
  • 谢某因盗窃犯罪先后5次被判刑,2022年7月刑满释放。然而,刚刚出狱不到一年的谢某并未就此安分守己,因没有经济来源干回老本行通过"拉车门"盗窃,谢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案情回顾

  • Case Review


2023年5月20日下午,被告人谢某驾驶摩托车来到定南县历市镇客家风情园附近停车位,拉开赖某某白色轿车的车门,并在该车副驾驶座位上盗得1个棕色皮包,皮包内装有3枚戒指、1条黄金项链和挂坠、2个铜币。当天下午,谢某驾驶摩托车来到定南县火车站附近接到程某某(另案处理),共同来到定南县建设西路某黄金首饰店,销赃出售1条黄金项链和挂坠获利860元,随后二人离开定南。谢某窃取的2枚戒指、2个铜币被程某某丢弃,另外1枚铂金钻戒由谢某持有。经鉴定,上述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合计6413元。

法条链接

  • Legal Link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寄语

  • Message


广大车主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停车后可以采取"拉一拉"车门的方式,提醒自己锁车的同时,也可以对车辆是否上锁进行复查。但切记,拉自己的车门是为了安全,拉别人的车门可就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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