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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
时间:2020-08-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8日在定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信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70华诞的大庆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坚持宪法定位,服务发展大局,连续33年(1986-2019)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江西省文明单位”,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服务发展善作为

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围绕全省“大干项目年”等活动,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积极参与防范金融风险,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批准逮捕3人,起诉3人。对肖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以明显高于银行利益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577万元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开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专项行动,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人。起诉一起涉及防洪工程的串通投标案,工程标的达1292万元,追究6名涉案人员刑事责任,维护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

助力非公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能量。依法办理了某矿业公司不服生效民事判决一案,向审判机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后,法院受理立案,维护了民营企业家诉讼权利。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部署,成立“非公有制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常态化服务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8次,邀请20家民营企业代表参加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靠前、优化服务,让企业风驰在追梦路上。

提升脱贫攻坚质量。落实最高检《实施意见》2,立足检察职能扶贫济困,积极开展对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为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司法救助金8万元。开展“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公益诉讼3专项行动”,向9个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规范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让农村群众喝上“放心水”。积极参与天九镇石盆村定点帮扶工作,筹集资金协助完善基础设施,按要求抓好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以及结对帮扶工作任务落实等,让困难群众充分享受扶贫政策红利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以保护森林资源、水资源为重点,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6人,已起诉9人,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对一起盗伐22亩国家生态公益林、一起非法占用9.99亩国家生态公益林的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令当事人履行更新补种、恢复植被、缴纳生态修复费用的民事责任,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

二、忠诚履职顾大局,弘扬法治勇担当

    弘扬法治精神,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平安定南、法治定南建设。

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53人,决定逮捕8人(“保护伞”4人),起诉涉黑恶犯罪和“保护伞”75人,打好审查起诉“法律仗”,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古某等32人为害一方,有组织实施30多起犯罪行为、致多名群众人身和财产遭受非法侵害的案件,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该案的组织者、领导者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和二十四年有期徒刑,用司法办案的实际成效,还群众一片安稳蓝天。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践行国家总体安全观,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42人,批准逮捕194人。决定逮捕4人。逮捕人数同比上升29.4%。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356人,起诉292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6.2%。加强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司法关怀,为3起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10.3万元司法救助金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与应用,加快群众来访案件办理效率,七日内程序性答复来访案件52件、三个月内结果答复20件,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

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落实检察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要求,办理监督案件337件。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 人、监督撤案2件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2份,纠正漏诉2人,从源头上提高案件质量。加强“两法衔接” 4工作,建议林业部门向森林公安移送一起涉嫌失火犯罪案件。一起制售假烟案在我院监督移送侦查机关立案后,涉案人员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深入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2件32人,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件8人,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 5,起诉了1起教职工侵害学生案件,用法律武器守护孩子的最美年华。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名“女童保护讲师”入校开展防性侵教育,11名检察干警担任县城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4场次。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普法教育56场次,连续三年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法治阳光洒满孩子们的成长道路。

三、凝心聚力谋发展,深耕主业强监督

主动适应检察职能调整,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助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突出办案重点,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27人、起诉29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61人、起诉27人,提升公众安全感。完善办案机制,与公安机关会签《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的规定》,提前介入侦查重大敏感案件10件次,提升办案质效;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6】制度,自8月份起适用率达到80%以上,在办案中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结民事执行监督案4件,发出3份检察建议纠正执行违法,让当事人既得到合理判决、也得到有效执行。办理民事生效判决监督案2件,审判违法监督案1件,民事检察工作更富成效。我院受理监督的肖某某不服民事判决案,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于今年6月作出再审民事判决,采纳了我院意见,维护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虚假诉讼工作,摸排2条案件线索上报市检察院,市检察院立案监督后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均已裁定再审,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聚焦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精准办案,推进新时代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如县人防办针对某项目未缴交630余万元易地建设费一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该项目的责任公司长时间不予履行到位;我院针对该案发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后,县人防办遂向法院提交了《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后作出裁定并开展了执行工作,有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主要做法:一是保障食品安全。针对“三全水饺”风波、网络外卖平台问题,向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疑似批次的问题水饺被及时下架,不符合规定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受到处理。二是助力生态保护。针对水葫芦泛滥、威胁九曲河生态环境问题,向县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大面积水葫芦得到有效清理;针对牛蛙养殖污染环境的问题,向农业农村局等三个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存在污染问题的牛蛙养殖场已被取缔。三是凝聚工作合力。与县委信访局会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会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凝聚职能部门力量,共同维护社会公益。

四、砥砺前行重自强,深化改革提质效

巩固深化已部署的改革任务,强化检务公开和职能宣传,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与时俱进。

落实改革任务。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将原有的内设机构整合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5个内设机构,人员调配到位,规范有序运行。落实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要求,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根据案件类型、案件特点等,设置了9个独任检察官办案组织、6个检察官办案组,对案件实行分类办理,落实专业化办案要求。

深化检务公开。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条、法律文书137份、程序性信息336条,让司法公开的阳光“晒”得更足。强化新媒体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检察工作流程10项,发布重大活动、典型案例等情况290次。制作的公益诉讼专题宣传片“保障舌尖安全—定南检察在行动”,获评第二届赣州检察机关优秀微视频奖,并在县电视台播放,让群众多渠道了解检察工作。检察官加入村务公开群,以案释法,解答群众疑问,走进群众身边。

主动接受监督。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专题调研,详细汇报工作情况和问题困难,主动接受监督、争取工作支持、巩固改革成果。主动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观摩庭审等活动,连续三年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等报刊期刊,切实增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保障代表的知情权、监督权。

密切检群关系。结合检察满意度提升工作,积极向群众宣传改革后检察职能变化。组织开展了商铺店面大走访活动,走访城区商户5110户。参与提升公众安全感、政法满意度巡回文艺演出9次。到城区人流集中地和乡村圩镇摆摊设点宣传,深入县城各社区巡回宣传,检察长带队深入园区企业宣传,向群众面对面介绍检察职能、提供法律服务,发放《检察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8万余份,主动走出机关去、沉下身子来,了解群众意愿,提升检察形象。

五、从严治检塑形象,不忘初心铸检魂

抓好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建设和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建设,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

提升思想政治素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革命先烈辈先进事迹等,组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11次,举办“党员干部讲红色故事”比赛,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围绕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群众满意度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讲专题党课。院党组带头检视问题13个,制定整改措施30条,认罪认罚从制度的适用、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等多项检察业务,在主题教育中得到有效推进,干警政治素质在主题教育中进一步提升。

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坚持“业务工作再忙也要重视学习”的理念,通过组织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提升干警能力水平。

全年召开检察委员会专题学习会议5次,组织干警收听收看最高检领导干部讲座21场次,参加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大讲堂”、刑事检察等业务培训班30多场次,在学习中克服本领恐慌。1名干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县委评为先进个人,2名干警通过培训和考试成为女童保护”赣州检察团队成员,全体干警通过参与上法治课、普法宣传等活动,进一步锻炼和提高了自身能力。

提升职业道德素质。以职业道德为重点,加强检规检纪教育,深化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全体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保密承诺书等,强化纪律意识。开展廉政教育专题活动,单位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纪律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成立检务督察组,每月围绕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工作制度和考勤纪律等问题开展督查,发出《督查通报》24期,查处问题22件,坚持抓早、抓小、抓细。结合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建立“绩效考核负面清单”,明确违反纪律与绩效考核挂钩,提升制度执行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点滴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地感谢!

同时,我们也深知检察工作仍有一些不足。一是业务工作有短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参与社会治理成效不明显,传统民事检察工作没有完全打开局面,立案监督、两法衔接等工作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二是能力素质待提升。青年业务骨干少,优秀人才难留,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不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相比,履职能力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司法作风不严谨。个别干警纪律意识不强,执法不规范。有的干警担当精神不足,主动作为不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不充分,案件办理效果还需加强。四是检察宣传不广泛。检察职能宣传力度不够,方法措施不多,群众对检察职能不够了解。

 

2020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一是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院领导积极担当作为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尚在哺乳期的干警克服困难第一时间赶赴工作岗位,同时做好检察机关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了全县疫情零发生的良好局面。二是积极履行检察机关各项职责。实行远程提审、远程开庭等 “线上办案”,依法起诉一起非法捕捉和出售野生鸟类的案件等,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监督工作。三是助力消除企业复工各项顾虑。积极参与“千名干部帮千企,防控疫情促生产”活动,协助企业落实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举措,了解遇到的问题,为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提供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保持政治定力、战略定力、实干定力,一体推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建设,为全面加快建设开放、生态、幸福定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制度自信,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自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各项检察职能行使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党组工作制度,规范党组会和检察委员会议事范围,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各方面。

二是融入发展大局,强化司法保障。积极谋划工作举措,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六大攻坚战”。坚决惩治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实施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的违法犯罪案件,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加强东江源生态和环境资源保护,通过履行批捕起诉、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责,保护九曲河、礼亨水库、国家级公益林等环境资源。加大贫困当事人司法救助工作力度,落实定点帮扶责任,助力脱贫攻坚战取得实效。统筹做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学以及全县重大项目推进、脱贫攻坚、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三是主动担当作为,维护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严厉打击涉黑恶、“黄赌毒”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四是延伸检察职能,服务非公经济。加强检企对接,开展“联系企业送服务、走进企业问需求、深入企业讲法治”等活动。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监督纠正错误民事行政裁判,部署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五是聚焦四大检察,实现全面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化解社会戾气。对案件反映的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实事求是提出检察建议,推进社会治理。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多渠道办案。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紧扣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管理等领域,开展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积极、稳妥办理群众反应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健全完善立法提供实践依据。

六是强化诉讼监督,体现检察担当。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错误裁判和诉讼中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抓好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两项监督”工作,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等。要求承办检察官在逮捕和起诉环节的审查报告中,对是否发现“两项监督”线索等事项进行背书,压实工作责任,提高监督质效。

七是深化司法改革,确保公正高效。落实员额制改革要求,加强员额检察官业务培训和考核,建立司法档案,压紧压实办案责任。构建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的规定,履行好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对案件的审核权,确保办案质量。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结合办案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加大不批捕、不起诉等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力度,促进全民法治意识养成、引领社会进步。

八是加强能力建设,适应时代需求。坚持和创新学习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措施,大力提高检察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注重制度建设,以党的政治要求、司法检察政策为指挥棒,加强对全体检察办案人员的绩效考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人间奇迹,初心铸就千秋伟业。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县委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守正创新、实干奋进,全面加快建设开放、生态、幸福定南,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附件:

一、工作报告部分用语说明

1.再审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民事调解、行政赔偿调解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以再审检察建议的形式,建议人民法院依职权自行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案件。

2.实施意见:2019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3.公益诉讼: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的决定,检察机关可以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领域等领域,代表国家提起诉讼,维护国有财产和社会公共利益。

4.“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

5.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书》,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6.认罪认罚从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二、主要检察业务数据图表

1.201720182019年批准(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刑事案件情况对比图

2.2019年检察案件类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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