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县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提供司法救助,目前共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16人次,提供救助资金12.5万元左右,切实解决了刑事被害人的实际困难,维护了刑事被害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