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别车行为
属于开“斗气车”的一种
近年来,因别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
已对行车安全构成了威胁
近日
江西高速公路公安局直属六分局
第四大队接当事人报警称
其被一辆重型半挂车故意别车
导致车辆受损
目前双方停在服务区
经民警调查取证
发现驾驶人罗某驾驶京A重型半挂车
行驶至济广高速南丰路段时
采取故意变道、刹车等方式别车
与后方快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
询问过程中
罗某编造各种理由
企图掩盖其故意别车的事实
但都被民警一一戳穿
最终在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
承认是之前觉得对方车辆速度过慢
自己超过他的车之后
想给对方驾驶员一点“教训”
所以故意别他的车
罗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
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