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检察院
首 页  基本信息  检务指南  统计总结  通知公告  联系我们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定南检察微信
定南检察微信
定南检察微博
定南检察微博
定南检察头条
定南检察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活动>>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练某华、练某灵司法救助案
时间:2020-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典型案例某华、练某灵司法救助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5日,练某某因家庭纠纷将妻子何某某杀害,涉嫌犯罪被羁押。

  【救助过程】

  我院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材料时发现,被害人何某某有一双不满10岁的儿女:练某华、练某灵。二人因母亲死亡、父亲被羁押而,生活学习一度陷入困境,而体弱多病的爷爷奶奶又无法为其提供长期而稳定的经济来源。我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练某华、练某灵兄妹2人发放5.8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为保障国家司法救助金能够真正用到名未成年被救助人的生活学习上,我院其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签订司法救助金委托付款协议,由检察院将发放的5.8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交由镇政府代为保管,由镇政府按月发放救助金1500元,并由被救助人舅舅对救助金使用进行监管。

  【典型意义】

  该案系检察机关救助事实孤儿并委托政府部门代为按月发放救助金的典型案例本案中,针对救助对象系未成年人的情况,定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探索了委托申请人户籍地镇政府代为按月发放司法救助金、委托申请人近亲属协助监管的司法救助金发放模式,为2名不满10岁的未成年人提供了长期而稳定的经济支持有效预防了其因案致困、因案停学等问题的出现,助力了涉案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版权所有: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定南县源江路168号 邮编:3419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