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练某华、练某灵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5日,练某某因家庭纠纷将妻子何某某杀害,涉嫌犯罪被羁押。
【救助过程】
我院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材料时发现,被害人何某某有一双不满10岁的儿女:练某华、练某灵。二人因母亲死亡、父亲被羁押而,生活学习一度陷入困境,而体弱多病的爷爷奶奶又无法为其提供长期而稳定的经济来源。我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练某华、练某灵兄妹2人发放5.8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为保障国家司法救助金能够真正用到二名未成年被救助人的生活学习上,我院与其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签订司法救助金委托付款协议,由检察院将发放的5.8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交由镇政府代为保管,由镇政府按月发放救助金1500元,并由被救助人舅舅对救助金使用进行监管。
【典型意义】
该案系检察机关救助事实孤儿并委托政府部门代为按月发放救助金的典型案例。本案中,针对救助对象系未成年人的情况,定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探索了委托申请人户籍地镇政府代为按月发放司法救助金、委托申请人近亲属协助监管的司法救助金发放模式,为2名不满10岁的未成年人提供了长期而稳定的经济支持,有效预防了其因案致困、因案停学等问题的出现,助力了涉案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