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定南县检察院坚持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抓司法办案,抓特色亮点,抓队伍建设”齐头并进,以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1加强司法办案,检察业务频创佳绩
“2015年主要业务考评在全市19个基层院中排名第6、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2016年排名第5、保持在先进行列”。近年来,该院以业务工作实绩践行司法为民,当好法律的捍卫者、群众的维权者、公正的守护者。
五年来,该院用好批捕、起诉的利器。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82件650人,依法批准逮捕47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19件1045人,提起公诉871人,让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无所遁形。
五年来,该院利剑敢出鞘、反腐不懈怠。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2件4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件7人,劝返一名外逃16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逐步形成。
同时,于2016年建成启用廉政教育基地,分批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于2017年联合县邮政分公司开启“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构建了具有检察特征、邮政特点、定南特色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格局。
五年来,该院聚焦检察监督主业。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14人,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提出纠正15件3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件15人,经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改判3件12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逐渐成为定南检察干警鲜明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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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创新创特,工作亮点可圈可点
围绕业务工作,该院以“基地+未检、生态检察、督促履职”三项工作为主的创新创特格局初显成效,并于2017年被省检察院表彰为“生态检察专项监督工作”集体三等功。
在“基地+未检”工作中,该院依托定南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平台,建立未成年人常态化教育机制,把学生“请进来”接受教育50余场次。结合基地的普法素材,开展送法进校园8场次,深化青少年犯罪源头预防。
在“生态检察”中,该院以“两法衔接”为抓手,监督县行政执法机关移送非法开采稀土、滥伐林木等案件7件10人。以立案监督为抓手,对破坏东江源头生态环境的案件,监督立案4件6人。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抓手,运用检察建议等措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补植复绿”监管职责7件次,构筑了东江源区生态屏障。
在督促履职中,该院与县政府法制办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制度,针对河道非法采砂、出租车行业管理混乱、企业生产污染等问题,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职40件次,所督促事项均得到纠正。同时,结合公益诉讼工作,对近1.5亿元国有土地出让款未收缴的问题,进行诉前监督履职,维护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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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队伍建设,文明精神薪火相传
队伍建设是不变的主题。五年来,一支极具“文明”特色的队伍始终活跃在定南各项检察工作中。该院连续30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殊荣,金字招牌历久弥新,市级文明单位、县级文明单位从未间断。
思想政治建设方面,该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解放思想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
能力素质建设方面,开设了“定检讲堂”,落实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引导干警学榜样、提素质,1名干警获得“全省未检业务竞赛能手”称号,多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得名次。
纪律作风建设方面,该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开展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改作风提效率”已成共识。此外,该院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案件集中管理、涉案财物统一保管,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办案纪律得到有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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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延伸职能,服务大局群众点赞
五年来,该院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己任,延伸职能,主动作为,获得群众认可和好评,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其中2016年位列全市第3,全省排名第34,保持在较高水平。
为服务企业,该院制定了《关于优化法治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与美声电子、康正药业等6家企业深化对接,提供法律服务,协调解决矛盾纠纷。
为服务脱贫攻坚,该院筹集资金支持挂点的天九镇石盆村建设办公用房,修复塌方路段,硬化村组道路。引导32户贫困户发展油茶等特色产业,帮助18户贫困户实现脱贫。
为服务群众,该院建成启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落实检察长接访日和联合接访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为16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维护特殊群众合法权益。成立了“检察官志愿服务队”,开展“三城同创”、法制宣传、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