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定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叶某某抢夺一案。该案由定南县检察院检察长廖信明出庭支持公诉,县法院院长谢万安担任审判长审理。据悉,这是自定南县实行司法体制改革后,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履行职务。
庭审中,作为公诉人的廖信明检察长庄重地宣读了起诉书,但被告人叶某某拒不认罪,并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提出异议。针对该情况,廖信明检察长对被告人展开了针对性地讯问,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抽丝剥茧,逐步还原了案件事实。辩论阶段,廖信明检察长对该案的定罪量刑及警示教育意义发表了公诉意见,并针对被告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答辩,论证有力、说理透彻。
经审理,法庭对本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出示的证据予以充分确认,并采纳了本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宣判,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审案,是顺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是落实入额检察长、院长带头办案并对案件终身负责的重要举措,也标志着领导带头直接办案已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