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1日至9月28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2023年11月8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向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多次召开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入分析讨论,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1.深化思想认识。院党组会多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市委第十一巡察组提级巡察院党组反馈意见,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入分析讨论,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院干警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巡察整改落实落细。
2.制定整改方案。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多次酝酿,反复讨论,研究制定了《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的四类12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以及自查自纠的2个具体问题,对应提出了131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期限。
3.强化跟踪问效。整改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进行,对问题的整改进行跟踪,实行台账式管理、压茬式推进,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根源,找准体制机制“症结”,坚持标本兼治,形成长效机制。
(二)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院党组书记刘群城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靠前指挥,亲自研究部署,主动牵头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带头抓好整改落实。
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学深悟透《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通过学习强国APP、中检网院等多渠道自学,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提升思想认识。
2.加强组织领导。亲自挂帅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部门、业务领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多次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调度整改各项工作,主持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落实。
3.加强协调调度。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求全院干警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指导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安排全院干警前往县勤廉教育基地,县交管大队接受警示教育,主动与县纪委监委沟通协调,通报整改进展,有序推动整改工作开展。
(三)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2月7日,巡察反馈的四类12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4个,整改完成率100%;举一反三、自查自纠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100%。内部问责1人(其中:一般干部1个),退缴违规资金0.907万元。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的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为100%。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已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共34个)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2024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学习交流研讨,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4次;二是2023年11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严格执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做到每次党组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排班子成员交流发言;三是2024年1月份,成立了院检察信息调研领导小组,要求班子成员带头领题调研;四是2023年12月底召开院检察理论调研年会,通报本院检察信息调研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24年工作计划;五是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带队前往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培育打造“青苗工作室”检察文化品牌。理论学习不断深化。
(2)关于政治敏感性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领干警进一步强化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增强政治敏锐性;二是2023年11月调整了本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三是2023年12月1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三个规定”以及最高检关于填报重大事项有关文件要求。2023年12月29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学习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并组织学习相关规定;四是2023年12月28日召开院党组会,听取《2023年定南县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的通报》,研究部署措施并在今后每季度听取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分析研判,切实提升政治敏锐度。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全院干警共记录填报19件次。
(3)关于执行力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9日召开院党组会,组织学习研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党的二十大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要求;二是党组书记坚持落实周调度、月例会、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的“五步工作法”,抓实工作责任、加强过程管理、推动工作落实见效。2024年1月14日召开述职大会,全面总结2023年各部门和机关支部工作,谋划2024年工作思路;三是制定满意度宣传活动安排表,每个月组织干警按要求开展满意度宣传,有效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四是把日常工作通报情况、年度考核测评结果作为绩效考评、选拔任职、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干警执行力不强问题有效遏制。2023年度我院群众满意度成绩排名全市第4名,比上一年度排名前进11位。
(4)关于刑事检察做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7日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座谈会,紧盯考核数据,提升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二是对照上级院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明确具体举措,将责任落实到每位员额检察官,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分析工作制度,将指标完成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三是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2023年12月已将检察工作网接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常态化驻点工作,提升了监督质效;四是确定延退审批机制,明确延长办案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的须报检察长同意,通过减少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时长。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共有9件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均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五是建立了不批准逮捕案件跟踪台账,对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3个月后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移送审查起诉,对已经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要求一个月内提起公诉,超过三个月未能审结的需向检察长说明理由,防止因长时间未审结导致嫌疑人继续作案或脱逃;六是建立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跟踪台账,强化考察期内人员跟踪帮教,通过检察+社工结合的方式,提升警示教育、家庭教育引导及落实就业等方式在帮教活动中所占比例,对涉案未成年人每月至少一次回访跟踪,降低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再犯风险,巡察反馈至今未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七是召开检察委员会,专题讨论分析2021年被二审改判案件,以案促改;八是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官在办案中落实司法责任的若干意见》,对2021年被二审改判的案件是否需要追究司法责任进行分析研判;九是2023年12月25日开展业务系统操作培训,针对错填错录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将案卡填报准确率纳入绩效考核。多措并举做优刑事检察。
(5)关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3日召开案件质量分析研判会议,分析近三年来民事行政检察办案情况,剖析案件数量少和质量不高的原因,并形成书面分析报告,自我查摆,改正不足,提升质效;二是对近5年来的民事诉讼调解台账、执行异议台账、虚假诉讼报案台账及相关刑事案件判决书开展对比分析,形成书面的分析报告,通过加强对先进院办理虚假诉讼的案例学习、强化对群众的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监督的精准性;三是运用大数据赋能在民间借贷、保险理赔、职业放贷人等领域探索构建法律监督模型,初步排查出职业放贷人,深挖摸排涉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线索;四是2024年1月,安排一名民事行政检察官助理到市院第五检察部跟班学习,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质。开展为期半年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活动”和“劳动报酬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着力提高监督案件的数量;五是成立民行检察监督联系站,建立检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律所沟通,拓宽监督案件的来源,目前利用该机制发现1件民事案件存在生效裁判监督成案的可能性,已从法院调到案卷,正在进一步审查中;六是调取近10年来的县法院已做出的行政诉讼案件判决书,结合市检察院下发的案件线索,开展分析研判并形成书面分析报告。2023年底,部门组织召开案件线索分析研讨会,对调取的案件进行分析,探讨成案监督或促成行政争议化解的可能性,并在2024年1月组织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学习会,以会促学,提升办案质效。
(6)关于公益诉讼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2日,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组织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落实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和“一案多查”要求,做好涉电信网络诈骗、妇女权益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立案;二是在2023年12月底前走访了县工信局、县妇联、县行政审批局等行政职能部门,在宣传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同时,努力挖掘一批涉电信网络诈骗、妇女权益保护类案件线索,为优化公益诉讼办案结构打下基础;三是2023年11月份,安排分管公益诉讼的副检察长到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跟班学习;四是结合本院每月群众满意度宣传活动计划,每月组织干警开展公益诉讼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引导群众通过12309等渠道反映线索,扩大公益诉讼影响力;五是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等通过体验公益诉讼办案流程、走访典型案件整改现场和开展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以案释法宣传检察公益诉讼。
(7)关于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责任领导、牵头部门按照在落实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下步打算、是否完成等内容进行梳理分析,建立完善涉市场主体案件快速办理、专业化办案和检企沟通联络“三项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召开部分民营企业“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交流会,听取其对检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增进“两代表一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三是研究调整驻村工作队员,调整充实驻村工作队力量;四是通过走访村干部、困难群众等,了解掌握所驻村在群众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并帮助推动解决。
(8)关于保障民生福祉措施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法治副校长学习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相关文件精神,优化人员结构,加强统筹部署,将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列入日常督察和绩效考核范围,2024年1月底前,我院挂点的18所学校已全部完成上法治课任务;二是我院邀请县市监局一起对校园周边环境开展治理活动,同时明确每半年开展一次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结合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工作加强宣传;三是安排法治副校长、女童保护讲师完成一批防性侵课程,联合县教科体局等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建立定南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细化落实措施和各部门具体职责,建立强制报告工作联络员和联席会议机制;四是梳理近3年信访工作台账,对未回复的信访件逐一进行回复,对信访矛盾激烈、重复信访的由院领导进行接访;五是2023年11月23日在定南发布媒体平台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直播宣传。常态化开展一次以司法救助为主题的下乡走访宣传,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并发放司法救助宣传单,为群众解答疑难困惑;六是由检察长主持召开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会议,学习《关于建立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等相关文件,对司法救助案件严格把关审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进行救助,司法救助质效不断提升。
(9)关于提升社会法治意识举措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安排干警每月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及进社区活动;二是2023年11月23日在定南发布媒体平台开展直播普法,同时常态化利用院微信公众号“定检说法”栏目继续发布普法新媒体文章;三是在检委会上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规范开展听证工作;四是扩大听证案件的覆盖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行业代表等参加听证,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份已开展27起听证,多措并举推进社会法治意识提升。
(10)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印发《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试行)》,严格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规范信息编、审、签、发等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客观、导向正确;二是建立了每周值班读网安排表,由院政治部和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周检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做到及时更新,规范门户网站的运维管理。
(11)关于保密工作存在弱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2023年11月17日听取了保密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保密工作。确定院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保密工作汇报;二是2023年12月6日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保密委员会会议,重新界定涉密岗位和人员,严格落实保密要求;三是2023年12月6日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开展失泄密警示教育,2023年12月进行了一次保密应知应会测试,加强干警保密知识和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干警保密意识;四是2023年12月对干警移动设备和互联网电脑进行一次检查,确保不在移动设备和互联网电脑上存储和传输涉密文件,切实提升干警保密意识,筑牢保密防线。今后每半年对干警移动设备和互联网电脑进行一次检查。
(12)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院党组会,全面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4年1月10日,院党组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二是研究制定我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三是建立干部日常表现台帐,将干警落实责任清单情况、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执行制度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13)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一岗双责”工作,组织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干警开展谈心谈话,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纪律遵守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实施约谈提醒等措施;二是梳理我院权力清单11项和廉政风险清单8项,进一步规范权利运行;三是明确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廉政风险排查,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风险性问题进行等级评定和分类处置。2023年12月份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14)关于干部管理真抓严管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发挥机关支部书记作用,以谈心谈话、工作提示、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2023年11月30日,机关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提素质、改作风”学习研讨会,在会上对全体党员开展谈话;二是组织开展政治家访全覆盖和干警家属座谈会活动,及时掌握干警“八小时”外情况,发挥好家属“廉内助”作用;三是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违法违纪干警及时处理;四是对于违纪干警在评先评优时一票否决,同时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影响该年度职级晋升;五是2023年12月15日,组织干警到定南县新时代勤廉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帮助干警筑牢思想防线,摒弃特权思想。
(1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犹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并进行交流发言;二是召开院党组会议,制定《定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办法》,明确督察方式方法和结果运用,规范开展检务督察工作。每月由1名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察工作,将检务督察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三是2023年12月15日,组织干警到县交管大队交通安全宣教室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并观看警示教育片;四是2023年12月15日,邀请县交管大队宣教科民警就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我院干警进行授课,进一步提升干警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意识。
(1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5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并安排3名干警上台交流发言;二是2023年12月底前,组织干警退回违规报销差旅费9070元并上缴国库;三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差旅费报销管理、公务用车管理事项,修订《差旅费报销办法》,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
(17)关于过紧日子要求未落到实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1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等关于过紧日子要求文件,从严从紧控制支出;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采购管理,对办公办案过程中的大额支出(未达到“三重一大”事项标准),严格审批程序,确无必要的则不予采购。
(18)关于内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份,成立了院内部控制评审小组及办公室,对采购、支出金额1万元以上的财务事项经评审通过后再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每季度召开检察长办公会,对评审事项进行分析;二是2023年12月5日召开检察长办公会,讨论2024年预算草案,进行财务分析,认真执行预算管理办法,做到精准预算、科学预算;三是修订《食堂管理办法》,按规定加强食堂管理;四是安排好食堂分工,做到食堂采购、验收职责分离,相互监督;五是落实食堂支出日清月结要求,建立食堂每日采购清单,并每月向院党组报告食堂支出。
(19)关于财务报销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院党组会,研究修订我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明确报销时限、报销流程、报销标准,对于超过报销时限、不符合报销标准的差旅支出将不予报销;二是2023年12月21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干警开展培训,针对报销单据填写及报销办法作针对性讲解,对干警疑问进行解答,今后每半年对不规范填报的情况进行通报。
(2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底前完成了补登固定资产,完善资产台账;二是2023年12月5日召开检察长办公会,研究讨论房屋出租事项,严格固定资产处置程序。
(21)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建设项目的程序和保证建设项目质量;二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前,需经民事检察部门审核,再由检察长办公会会审或院党组会研究后签订。加强对合同实施内容跟踪管理,由检务督察人员对项目合同实施情况开展督察。
(2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要求;二是2023年12月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出席、请假机制,会前对人事议题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坚持末位表态机制、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落实民主集中制。
(23)关于“头雁作用”发挥不足。院领导带头办理大案要案难案、带头上讲台讲业务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入额院领导办案台账,实行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情况双月通报工作机制,办理“大、难、新”的案件数量不达标,及时进行“点对点”提示、预警;二是班子成员带头办理至少1件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案件;三是组织开展“定检大讲堂”活动,2023年12月由1名副检察长以《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实践与探索》为题讲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24年1月由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以《民事检察工作职能》为题讲授民事检察工作;四是召开院党组会,明确新提任的副检察长分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并于11月将该副检察长派往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跟班学习1个月,帮助其尽快提升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五是召开院党组会,明确党组副书记协助检察长处理日常工作,并分管办公室和第三检察部等综合、业务工作,熟悉掌握院情,参与办理刑事检察案件,截止到2024年1月共办理刑事检察案件10件。
(2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规范审核党组会议议题,将食堂每月开支等大额资金使用纳入党组会议讨论;二是建立检察长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和“三重一大”事项执行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25)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机关党建“三化”建设、模范机关建设和党建质量过硬行动工作。明确今后院党组每半年最少1次研究上述工作;二是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2023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2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3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党组织换届程序执行;二是召开机关支部委员会,明确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支部、支委会的会议记录和保管工作,规范化管理支部各类资料台账;三是严把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关,会前由支部书记对党员的发言提纲进行审核,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深入、“辣味”、“呛味”不足的要求重写;四是2023年12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了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缴纳党费等情况,并明确每季度由支部纪律委员通报上述情况;
(27)关于党总支作用发挥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与有关纪委监委机关沟通,2024年1月份被抽调人员回院履职;二是由班子成员对接联系走访退休党员,加强对退休党员的管理;三是全面摸排临聘人员政治面貌,2023年12月,将摸排出的一名党员临聘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入我院机关支部,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管理。
(28)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学习掌握相关任职条件;二是2023年11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调整人员岗位,对长期从事批捕起诉工作的一名员额检察官从第一检察部调整至第三检察部工作。
(29)关于培养青年干警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1日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了解青年干警思想动态和听取意见建议,引导青年干警敬业勤勉,担当作为;二是2024年1月4日组织开展以《学思践悟新思想 感恩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青年干警演讲比赛,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工作热情;三是建立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参与案件研讨学习机制,为青年干警成长搭建平台,促进业务能力提升;四是印发我院《助力青年干警成长“传帮带”活动实施方案》,由资深检察官 “一对一”帮扶青年干警,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五是2024年2月份以前,选派了1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前往赣州市检察院跟班学习,提升综合履职能力。
(30)关于干部激励成效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前开展了政治家访、谈心谈话和干警家属座谈会活动,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工作、生活动态,帮助解决干警实际困难;二是2023年11月27日组织召开“60后”检察干警座谈会,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和听取意见建议,激发“60后”干警工作热情;三是出台2023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等次之间的绩效差距拉大到20%;四是2024年1月印发我院《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规范临聘人员的管理。
(31)关于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对2018年市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自查,院主要领导做到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掌握;二是梳理建立了《市检察院巡察、县教整办队伍建设巡查、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反馈问题中整改不到位问题台账》,结合此次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实现联动全面整改落实。
(32)关于班子成员抓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提级巡察整改工作,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人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二是院党组每月调度整改落实情况,逐一销号整改,明确由政治部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汇总整改资料。
(33)关于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院党组会,修订《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明确报销时限、报销流程、报销标准,对于超过报销时限、不符合报销标准的差旅支出不予报销;二是2023年12月21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干警开展培训,针对报销单据填写及报销办法作针对性讲解,对干警疑问进行解答。三是2023年12月5日召开检察长办公会,对财务进行分析并讨论研究2024年预算支出草案,进一步加强财务分析,认真执行预算管理办法,做好精准预算、科学预算。
(34)关于问题整改不坚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2018年至2022年市检察院党组巡察、县政法队伍建设巡查、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反馈问题,分析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每季度进行销号整改;二是2023年12月29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党纪法规和检纪检规,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三是2023年12月1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务督察、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四是加大对上下班迟到早退情况、会风会纪情况的检务督察,对上述情况进行通报的同时,将其纳入干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共开展检务督察6次。
(二)市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整改进展情况
无。
(三)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共2个)
(1)关于干警释法说理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批次安排青年干警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公室参与信访接待和短期跟班学习,增强站在全局思考工作和化解矛盾能力;二是印发我院《助力青年干警成长“传帮带”活动实施方案》,由资深检察官“一对一”帮扶青年干警,通过以老带新的方式,增强做群众工作本领。
(2)关于参与社会治理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检委会学习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积极向对口援助院请教,更新检察办案理念;二是通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办案模式,推动溯源治理。向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报送《关于我县变型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推动主管部门完善相关管理举措,堵塞行业管理漏洞。
三、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无。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院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许多问题的整改需要长期坚持。下一步,院党组将严格按照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持续强化思想认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到位、不反弹,牢牢巩固整改成果。
1.持续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深化政治机关意识,驰而不息抓整改,举一反三抓落实。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2.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坚持问题整改和修补漏洞相结合,围绕党风廉政、干警教育、法律监督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深究问题根源,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工作基础,逐步建立补短板、堵漏洞、破难题的长效机制。坚持严肃执纪问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锻造素质过硬的检察铁军。
3.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抓实党建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夯实党建基层基础,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促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效检察履职。
4.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跟踪推进。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定南检察实际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定南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97-4261392;邮箱地址:定南县源江路168号,邮编341000;电子邮箱:dnjc4291076@163.com。
中共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