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理情相融合,在办案时考虑社会效果,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是钟致雅在办案中始终贯彻的法治理念。她说,这不仅仅是个案公正的需要,也是法治进步的需要。
她办理的一起宋某妨害公务案,一名50多岁的女性,儿子在公司车间维修轧绞牵引机时受伤,便带着几名家人到公司协商,情绪比较激动,公司就报警处理。在民警执法时,宋某对民警拉扯、踢踹、撕咬,致一名民警受轻微伤。事后,她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3000元,并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谅解。从刑法条文看,宋某的行为构罪,但是认真分析整个案件,一位母亲因为儿子受伤而维权,在这个过程中,没能控制好情绪,实施了过激行为,触犯了刑法,事后真诚悔罪。这样的行为并不是非得用严厉的刑事手段来处罚。最终,检察机关对宋某适用了不起诉。这样的处理结果,挽救的不仅是个人,更是她背后的家庭。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钟致雅不仅有力指控犯罪,坚守司法公平正义,还为生活困难的被害人亲属寻求司法救助,传递春风润心扉的温暖。近年来,主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20余条,10余名因案致贫的当事人为此获得司法救助资金。